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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贩卖假毒品案件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
发布时间:2009-06-28 16:23:55 点击数:
导读:关于贩卖假毒品案件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最高检批复青岛刑事律师在线-青岛律师-专业刑事辩护甘肃省人民检察院:你院甘检研(1990)第12号《关于贩卖假毒品案件如何定性处理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对贩卖…
关于贩卖假毒品案件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
最高检
批复 青岛刑事律师在线-青岛律师-专业刑事辩护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你院甘检研(1990)第12号《关于贩卖假毒品案件如何定性处理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对贩卖假毒品的犯罪案件,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处理:明知是假毒品而以毒品进行贩卖的,应当以诈骗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不知是假毒品而以毒品进行贩卖的,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对其所贩卖的是假毒品的事实,可以作为从轻或者减轻情节,在处理时予以
考虑。
1991年4月2日
首席律师
周海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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